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菊兰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改革这一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等观点,为我们法律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也为我们法律工作者照亮了前行之路,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民革党员,我一定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自身在社会法治领域的专业优势,凝聚改革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积极建言献策、尽绵薄之力,把展现民革党员“新担当新作为”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增强服务中心大局能力。
首先,要坚持依法依规执业。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律师的执业行为直接关系到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公平正义的实现。依法执业是律师的基本职责和职业操守,不仅体现了律师对法律的尊重与信仰,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
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其次,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全会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就要求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条文,更要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内涵,能够准确地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发展,提高自己的法律分析和判断能力。
同时,还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再次,要积极参与立法、行政工作,为依法立法、依法行政提供支持。
全会提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提出要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律师作为法律实践的一线工作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应当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可以参与立法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监督有关部门的立法、执法行为,确保立法、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此外,还可以积极参与政府的各项活动,加强与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和意见建议,为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最后,还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服务社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全会提出要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律师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通过参与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另外,还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律师,我们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当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实质和内涵,将全会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从全新的视角,开拓创新,紧跟时代发展的节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自己的岗位上,自觉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积极投身于法治国家的建设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作者为江岸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