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革机关深入扎实推行公务员岗位责任制
按照武汉市建立健全全市公务员岗位责任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市民革机关全面深入扎实推行公务员岗位责任制,每名机关工作人员都有一份分工明细表,对各自从事的工作有了严格标准和任务指标。这意味着,市民革在构建治庸问责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化的手段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问题,实现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管理创新上迈出了一大步。
好的制度需要有好的措施来推动落实,市民革从三个方面入手,破解制度推行难题。
一是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营造干事文化。首先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以促进尽职履责、提高机关服务效能、营造干事文化为目的,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一方面多次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请分管此项工作的组织部负责人详细讲解建立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的背景、意义、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面,利用机关政治学习时间,引导机关干部站在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推动武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履职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是从强化制度根基入手,科学定岗定责。推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定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岗位责任体系,其中“定责”是基础,是关键,如果权责不明,责任制就会变成海市蜃楼。民革武汉市委会通过各部室自查、领导小组集中清查、座谈讨论、集体研究等方式,采取“三步走”做法,首先根据民革机关工作性质和实际,明晰各部室职能范围、责任边界和工作流程,再据此确定设置岗位,逐条逐项分解,明确各岗位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和责权范围,最后对照岗位分层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每名机关干部“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不好”。使此次实行的新制度,由过去单纯地“说岗”,改为将“岗”与“人”结合,将“岗”与“责”挂钩,将岗位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机关公务员头上。
三是从把握难点问题入手,创新考核办法。定责成功之后,履责、考责的执行难度不大,照章办事即可,难点在于问责。为此,民革武汉市委会从完善《岗位考核动态管理办法》出发,将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由机关组织部按照季度组织实施,平时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平、差”四个等次,并将评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平时考核还与年度考核挂钩,如果要参与年度评优,必须平时考核结果均在“良”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平时考核“差”等达到50%的,年度考核将确定为“不称职”。同时,市委会还通过规范机关干部日常行为,推行工作记实制,定期检查干部工作周记,每季度进行一次评鉴;引入基层民革党员满意度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等配套制度,使考核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宣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