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议室召开提案回复会议,由该局局长对市民革提出的《关于对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实行租售并举的建议》提案进行再次回复。
《关于对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实行租售并举的建议》被市政协列为今年的10号重点提案,由市政协副主席黄蔚堂领导督办,7月中旬市民革参与该提案的督办工作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提出了意见,引起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成立10号重点提案的办理专班,重新拟定了提案办理的思路和具体方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经过三个月的时间,落实办理工作有了较明显的进展。
目前,市政府办公厅以《通知》形式转发了《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试点工作方案》,拟在江岸区由市地产集团提供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作房源进行试点,同时,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同市法制办对《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将经济适用房的租售并举明确写进《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市民革副主委沈翠英、调研室主任孔繁莉、民革城建支部党员、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改革和发展处副处长赵江森参加了此次提案回复会议。 (调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