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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  曾学斌
    行业协会是联系政府、企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力量,是整合市场资源、组合生产要素的重要平台。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在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承担了很多类似我国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应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将政府职能部门中应转移给行业协会的职能转移出去,让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行业协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目前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已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如政会分开、政策支持、取消业务主管、加强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等,已显露出现代行业协会管理制度的雏形。但就全国范围来说,特别是内陆省份,行业协会的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
    1、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如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行业协会必须要有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受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审批登记部门双重领导。正是这种管理模式造成很多行业协会成为“二政府”,距离社会合法性、高度自治、对企业有公信力、对政府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组织要求还很远。
    2、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行业协会的发展程度依赖于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度与进程,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决定行业协会发展程度的重要参数。可以说,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转移职能的方向、内容,政策上规定是很清楚的。但是,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职能转变涉及到部门利益,政府机构虽然人减了,但职能不放,企业对政府的依附关系还没有彻底解除,行业协会作为一种民间中介组织的独立地位尚未得到完全确立,行业组织应有的管理职能仍被行政管理部门牢牢抓在手中,根本无法发挥管理、协调等作用,部分行业组织有名无实。这是当前我国行业协会没有得到很好发展、没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
    3、功能不健全。目前,我国大多数行业协会是政府职能部门权利的合法延伸,而大多数行业协会也愿意成为“二政府”,其目的并不是为会员企业服务,而是在新形势下保留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所拥有的权力和既得利益。成为“二政府”的行业协会极大的忽视了“为行业、企业的共同利益提供服务”这一首要和基本职能,造成行业协会服务意识淡薄,功能不完善的状况。目前行业协会的功能仅停留在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行业内部交流、开展业务培训等浅层次的服务,而行业规划、行业自律、行业政策制定、争端协调、反倾销调查取证、开拓市场等功能很不健全。这就使得行业协会既不能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更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推动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因而功能不健全是行业协会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
    4、人财匮乏。由于我国行业协会与政府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协会的领导成员多为政府委派的官员或是离退休干部,真正专业从事行业协会工作的人员很少。人员的缺乏,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的老化,使得很多行业协会难以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导致行业协会得不到会员的承认和支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至今仍未对行业协会明确定位,行业协会的社会编制、经费来源等问题都无法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障。目前协会没有人员编制序列,不属事业单位,协会经费的不足不仅影响行业协会业务开展,而且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都缺乏应有的保障,导致行业协会不具备吸引人才的任何条件,因而人才不足的问题成为行业协会生存和发展的一大难题。
    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1、加快完善行业协会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行业协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越来越不适应行业协会发展要求,有些方面甚至成为行业协会发展的瓶颈。如行业协会成立必须要有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就限制了很多新兴行业,分类较细的行业,难以归类的行业协会的成立。应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的限制,变“重登记轻管理”为“轻登记重管理”,制订出台鼓励行业协会发展的具体措施,提供行业协会内部治理要求,促进行业协会快速规范发展。
    2、加快政府职能转移,促进政会分开。行业协会完全可以承接许多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政府职能的转移,可以为行业协会提供发展空间。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政府以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形式扶持行业协会的发展,如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标准的制订等。行业协会民间化必须要政会分开,必须要做到“五自四无”,即“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无行政级别、无行政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只有这样,行业协会才能保持中介组织的独立地位,才能真正代表行业企业的利益。
    3、加快行业协会人才队伍建设。独立的行业协会主要依靠为企业、政府服务而获得收入,维持协会的正常运转,高质量的服务必然要求要有高素质的人才。加快行业协会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方面要加强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各级政府应从协会从业人员中选派一批骨干进行系统培训;另一方面,要尽快解决协会既不是政府部门、又不是企业、也不是中介组织“三不象”的尴尬身份,通过人才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补贴、完善的保障机制等),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协会行业。
    4、尽快出台扶持行业协会的具体优惠政策。由于受到发展空间、人才匮乏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大多数行业协会都难做到自筹经费、自我发展,必须要对行业协会进行扶持。如将行业协会(或社会中介组织)服务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行业协会(或社会中介组织)专项规划。设立各级政府的中介服务业引导扶持基金;建立并完善具有中介服务行业特点的税收制度;清理并取消在社会中介服务方面相关法律的地方限制和部门限制等。
                                                            (作者为洪山民革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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