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武汉市特殊教育中心的建议
□ 吴云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要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武汉市的特殊教育在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爱下,全面贯彻纲要精神,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了更好的适应湖北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将武汉市建设成为国家级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武汉市特殊教育需要更上一层楼,提档进位,科学持续发展,将特殊教育打造成国家级中心城市的亮点之一。
一、武汉市特殊教育的基本状况
我市残疾人入学比例是百分之九十八,超过部颁标准,目前,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现有10所(武汉市第一聋校、武汉市第二聋校、武汉盲童学校、武昌区培智学校、江岸区辅导学校、硚口区培智学校、江夏区特殊教育学校、新洲区特殊教育学校、黄陂区特殊教育学校、武汉中山特殊教育学校),隶属关系除中山特殊教育学校隶属市民政局外,其余隶属相关区教育局。包含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随班就读教育等。
目前,武汉市第一聋校、武汉市第二聋校、武汉盲校隶属各区局直管,学校面向全市、全省招生。参照全国非直辖市管理体制,如:(南京、广州、杭州、厦门、长沙、长春、深圳)相继在2004年—2007年期间进行统筹布局,由市局统一管理,并均在市教育局设有特殊教育的专职管理机构与专职特教干部。
目前,湖北省对特殊教育学校制定的师生比例是1:6.5,但按照特殊学校班额标准,一个班应该是8—12人。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此编制不符合学校发展的需要,与各校的实际存在着差距。许多地方学校皆已突破此编制。参照湖北省内外特殊学校(如宜昌、孝感、安陆、荆门、信阳等地)师生比例为1:3、1:4核算,武汉市许多学校教师编制严重不足,例如,市一聋现有学生386人,在职教师70人,按照标准1:3或者1:4核算,一聋校编制应为129人或97人。
二、武汉市特殊教育的现状分析
特殊教育的持续发展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后盾作为支撑。虽然各区教育局对于特教这一块非常重视,并且投入了大量的经济支持,但是毕竟区财政收入有限,涉及的学校也比较多,显得力不从心。
武汉市市区现有几所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分散,造成教育资源重复,生源内耗,如果由市教育局牵头,对现有的几所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整合,有利于武汉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能将特殊教育做大做强做出影响力。
师生比例问题也是严重阻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桎梏。如前所述,以武汉一聋为例,至少缺编27名教职工,缺编问题归根结底仍是教育经费问题,各区局解决的难度较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教育公平这一理念,强调教育公平的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而特殊教育学校作为基础教育的一份子,迫切需要进行标准化建设,实现教育均衡,更好地体现教育部提出的教育公平这一理念。以武汉一聋为例:虽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在硬件方面却明显滞后,大部分设施还不如地方县级市。一聋是一所寄宿制的学校,住校学生270人,以学校学生宿舍为例,现有28间,每间不足20平米,10人一间,平均每人约2平米,远远未达到学校标准化建设中的每人5平米的标准。
残疾人保障法中明确提出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特殊教育应涉及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但目前我市有两个空白,即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这与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要求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在特殊教育领域,我们要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残疾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让他们接受更完整的教育,使他们能和健全的孩子一样参与社会生活去享受教育公平。因此,特殊教育发展的“两头延伸”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筹建武汉市特殊教育中心应提到议事议程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看到我市特殊教育的发展状况以及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促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城市精神,做到特教特办。为此,我们建议:将武汉市特殊教育学校收归武汉市教育局直管,组织专家调研探讨组建武汉市特殊教育中心,在市教育局直接领导下,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师资力量,扩大办学规模和影响力,加大特殊教育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使之成为集聋哑,盲童,培智诸多方面的特殊教育中心,将教育领域扩充至学前,延伸至特殊教育的高等阶段,从而形成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特殊教育体系。
(作者为桥口民革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