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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我市天使投资机构发展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1
       市政协委员、民革党员、武汉东科创星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朱自芳反映:天使投资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提出“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将天使投资机构发展的重要性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去年我市印发了《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鼓励各类资本参与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和天使基金,武汉产业发展基金安排资金,对成果转化基金和天使基金出资比例可放宽至40%,最高可让渡武汉产业发展基金全部增值收益。2023年4月17日,省科技厅

发布《湖北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计划(2023-2025年)》,设立规模100亿元省科创天使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天使(创业)投资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目前,我市对股权投资行业的支持和吸引力度堪称中部之最,但与沿海发达地区还存在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天使投资机构募资困难。由于政策与市场、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存在矛盾,社会出资人对市场及机构了解不足,导致社会募资困难加剧。同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压力加大,投资态度愈加谨慎,引导基金落地速度被迫放缓,造成创业基金吸收政府引导基金落地困难。二是本地高端天使投资人才短缺。作为链接社会资本与创业人才的关键枢纽,天使投资人才短缺已成为影响武汉创业投资机构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我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业投资政策,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对天使投资人才的扶持和培育仍有差距,本地高端天使投资人才不断流向发达地区,导致本土天使投资缺乏持续动能。三是本土机构能力偏弱,缺乏培育优秀项目能力。随着创投机构数量增加,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本土投资机构能力层次不齐问题逐渐暴露。一些投资机构缺乏相关行业经验、技术和资源,在对一些优秀早期项目进行投资后,无法提供持续且长周期的赋能和帮扶,加之产业链和生态系统不够成熟,导致项目成长受阻。

为此,建议:

一、多渠道拓宽募资路径,放宽国资出资限制,解决募资难题

引导基金拓宽募资渠道,在国家逐渐放开机构投资者进入创投和股权投资基金限制的背景下,鼓励政府引导基金做出更多探索,募资对象向国资、央企、保险、大学捐赠基金、家族财富基金、高净值个人和市场化母基金等多元主体延伸。增强民间渠道吸引,政府号召和鼓励民间资本加入到早期天使投资中。国资、央企出资,多渠道拓展天使引导资金。将国有资金出资上限从目前事实上的40%提高到80%以上。

二、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强风险补偿机制

加大本土天使投资机构的培育,对优秀天使投资机构给予政策奖励和补贴,对在符合条件的本土机构从业的青年投资经理给予相应的人才政策待遇。鼓励天使投资机构投早投小,出台早期创业投资风险补贴政策,以“风险分担”方式直接对创业投资机构、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风险补偿引导。例如:2015年以色列政府设立了每年2亿美元风险投资损失补偿资金,为风投公司提供风险补偿,若风投失败,政府将赔偿10%-15%的投资损失。2017年,深圳市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天使阶段投资机构最高50%的投资风险补偿。

三、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激发本土投资主体活力

保障天使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落地,对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穿透至最终出资人。制定企业长期投资鼓励政策,借鉴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经验,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鼓励投资机构与高校合作、制定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等方式招聘和培养更多高端人才,建立一支真正专业团队,将科技人才优势转换成为天使创业投资人才优势。

四、强化创业全要素赋能,鼓励“孵化+投资”的创投模式

出台相应政策支持和鼓励天使创业投资机构采取“孵化+投资”的新型创投模式,招募专业团队,将创业者、投资机构、产业专家、政府等各类资源进行整合,通过为创业者提供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管理等全要素赋能以及创业全周期服务,不断促进创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和成长,从而实现我市形成科技成果转化与天使投资蓬勃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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