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民革 图片新闻 民革新闻 参政议政 人物风采 支部生活 学思践行 对台工作 社会服务 主题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参政议政 » 正文

以营商环境之“优” 促经济大盘之“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30
 以营商环境之“优” 促经济大盘之“稳”
范启悠
 
      【题记】2023年4月,民革武汉市委会组织部分中青年骨干党员赴浙江省杭州湾区域考察学习。考察期间,浙江省浓厚的创新活力、强大的发展动能、一流的营商环境,令人震撼,发人深省。遂作此文。
      一、浙江省营商环境现状
      2023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提出上述目标,浙江底气、动力何在?
      一是高位统筹。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统筹协调各类要素的全方位保障。在政策体系完善方面,浙江连续出台了《浙江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2.0版)》《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等,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竞争优势。在法治保障方面,浙江坚持立法先行,开创了警方对企协同服务、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审判运行机制、“共享法庭”、法律顾问服务进网格等创新工作机制,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数字政府方面,浙江持续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等一连串改革;利用浙江数字化优势,上线营商环境集成应用,创新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形成了营商环境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是精准施策。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稳就业稳经济基本盘的有力支撑。2022年2月,浙江印发《关于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的通知》,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量身定做、精准施策,为浙江近千万户市场主体送上“及时雨”。2022年初,出台“5+4”稳进提质政策包,健全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为市场主体减负4000亿元以上,兑付涉企政府性补助补贴资金1088亿元,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2233亿元。积极争取社保政策支持,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440亿元。2022年12月初,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以后,浙江相关政府部门及时通过包机、拼机、航班等模式组织企业出海“抢订单”。仅当月就有20多个团组“走出去”,拿到了意向订单180多亿元。
      三是数字赋能。浙江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排头兵,数字营商环境建设成绩斐然,营商环境优化应用场景层出不穷,“营商导航”“降本减负”等场景应用不断深化。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数据33.56亿条,建立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在政务领域,打通全省327个信用相关系统,构建纵横贯通的应用协同大格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业“不敢贷”“贷得慢”“贷不出”,监管单位“防治难”一直是金融服务的难题。浙江通过“信易贷”应用,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基础上,建设金融专题库,实现政府公共数据、金融机构数据、企业数据、监管数据的融合。目前,已有208家银行、9646个业务网点、4.6万名客户经理纳入平台服务网络,构建形成三级银企对接服务体系,实现融资申请1小时响应、3天内完成。
       二、进一步优化武汉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思想破冰,打造创新引领的营商环境高地
       一是对标先进城市,创新优化制度体系。瞄准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座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组织领导干部、职能部门、一线工作人员等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维度的学习培训,有效借鉴试点城市的营商环境改革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创新红利”,对标浙江方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主体为依归,构建高效的政务服务供给体制、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和科学的立法执法监管机制。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有为政府。打破“官本位”主义思想,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从“我要怎么办”转变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要我怎么办”。建立公共服务融通机制,加强各类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更高水平推进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大力破解“数据壁垒”及“信息孤岛”问题,扩大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推动政务服务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跨事权整合。
三是严管厚爱结合,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加大对一线、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督查和惩治力度,开展常态化检查督查,做到把权力“关进”办事大厅里,按服务全链条提升窗口办事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跨部门多层次协调能力。设计权责利相匹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学习杭州经验,真正落实首问负责制,培养一批优秀的“有情怀、懂政策、高素养”的服务企业“店小二”。
      (二)精准主动,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一是聚焦高频办事事项,提供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围绕市场主体从设立到成长到注销的全过程,聚焦企业开办、人才就业、金融服务、补贴申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变更、企业注销等高频事项,开设“企业开办”“人才就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简易注销”等服务专窗,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动实现企业开办便利、经营高效规范、退出畅通有序。
      二是汇集各类要素资源,强化生产要素供给保障。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用好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资源,发挥院士工作站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创优势,组织高校专家学者、高层次技术人才定期到企业手把手带项目,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医疗社保等政策措施,提高人才吸引力。加强政企沟通合作,完善定点联系走访、座谈论坛、营商环境监督员等常态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机制,实现企业诉求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件件落实。
      三是减税降费纾困帮扶,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社保费减免、设备器具所得税扣除、“六税两费”减免扩围等普惠性政策,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降低用能成本,学习上海、深圳经验,在“水电气”一体化过户基础上探索“水电气视网”一体化过户。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纾困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制定细化政策和配套实施细则,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三)优化供给,健全完善政策制定落实闭环机制
      一是聚焦堵点难点,梳理完善政策体系。坚持问需于企,深入开展调查走访,精准了解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根据产业链关联性、企业规模、诉求类型等分门别类梳理企业诉求,围绕企业急难愁盼的税费、社保、金融等领域,研究制定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反复和经济下行压力,发布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引导性政策,拓展企业发展机遇,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二是精准宣传推送,大力提升政策可及性。大力发挥“企业直通车”等政企联动平台作用,“一站式”整合各层级各部门惠企政策,形成惠企政策数据库,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企业分类识别、精准推送,实现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提高政策宣讲会、座谈会开办频率,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三是加大兑现力度,切实保障政策落地。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政府部门拖欠企业款项的问题,对合法依规的承诺限期兑现,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对因形势变化导致承诺不能按期兑现的,及时制定可行的替代方案,以政府诚信稳定企业投资和发展预期。创新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积极探索通过逐项梳理兑现条件、明晰部门职责、信息并联共享等方式,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免予申报手续,直接享受政策红利。
     (四)激发活力,营造热带雨林式创新创业生态
      一是构建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机制。开通“个转企”线上“一体化服务平台”和线下“一站式办理窗口”,为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提供培训、帮扶、受理、申报服务。强化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精准服务平台,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便捷服务通道。构建潜在上市企业发现机制,建立上市企业培育库,围绕入库企业成长需求,量身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是提高财政金融服务能力。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集聚各类金融与产业资本,聚焦区内重点产业,重点投资优质企业和项目。充分发挥“政银担”融资担保体系逆周期调节作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增量、控风险。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将受惠企业范围从纳税信用A级、B级向M级、C级扩大。
      三是建立区内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区内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围绕研发设计、生产、交易、融资、流通等环节,聚焦人才、设备、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打造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畅通企业供需信息渠道,推动供给方与需求方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促进良性循环。支持辖区产业链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协会、联盟等形式抱团发展,以会议、活动等形式交流共享,组团带动产业链高效运转。
     (五)保护权益,构筑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推行综合监管改革,开展柔性监管和智慧监管。依据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中抽查比例和频次。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最大限度减少监管执法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体系,严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执行本行业、本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执法不到位专项整治,解决多头检查、“一刀切”执法等问题。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动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
      三是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府院联动”调解新模式,搭建“金融纠纷”调解新架构,形成政府主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其他机关协同配合,涉诉企业承担争议化解主体责任的联动模式。建立非诉讼服务中心、接访点等多元解纷中心,健全涉企纠纷快速化解渠道,主动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将解纷关口前移。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信息化执行联动平台,扩大网络执行联动合作单位和财产查控种类,着力解决“执行难”。(作者为硚口民革副主委)
 
 
 
[ 武汉民革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鄂ICP备19014777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9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