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武汉市农民工文化生活建设
□ 高正浩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城市化建设速度也随之加快,大批农民工持续不断涌入,农民工便成为城市职工队伍中的主力军。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针对农民工的户籍、工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但是,却忽视了广大农民工的巨大文化需求,对他们的日常娱乐休闲活动、特别是文化生活等方面关心甚少。在这种形势下,根据职工队伍的新发展、新特点,如何开展职工文化活动、满足农民工文化生活需求,就成为当前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新课题。
一、武汉市农民工文化生活存在的问题
1、来汉农民工生活、工作都存在较大盲目性,文化意识差。2、农民工闲暇时间,交际面、文化娱乐面狭窄。3、生活窘迫,抵御不良文化诱惑能力差。4、用工单位缺乏对农民工文化消费、文化休闲的引导,甚至还限制职工外出参加文化活动。5、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没能向农民工彻底开放。6、农民工文化娱乐和文化休闲还没有得到市民真正认同。
二、加强和完善农民工文化生活建设的建议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农民工文化生活。首先要从指导思想上确立农民工也是社会的劳动者和建设者,是帮助共同建设和发展武汉的“新市民”,要创建公平、宽容、诚信的和谐社会环境和条件,不仅在配套措施上,而且在舆论宣传上创造普遍认同、平等信任的良好氛围,增强农民工的自信心、自尊心。
2、抓住主要问题,整体推进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开展。首先是要解决主要问题,“尊重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平等、尊重的和谐社会里,付出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得到相应的报酬,使基本生活、生存得以保证,创建“同城同工同待遇”,这是十分关键和必要的,也是推进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基础。
3、政府的文化举措要适合农民工的消费水平。农民工大多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收入不高。因此,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农民工文化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消费能力,多为农民工提供一些廉价的运动场地、棋牌室或其它娱乐项目,多组织一些类似“露天电影”、“纳凉晚会”、“广场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多出台一些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的优惠政策。各街道、社区的文化中心、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台球室、灯光球场、有证网吧等活动场所要就近、便捷地长年向农民工免费开放,使农民工有得玩、玩得起。
4、将企业文化融入企业发展建设中,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民工是企业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企业文化是农民工文化生活的主要来源。让农民工积极加入到企业各项文化建设活动中去,各类文体活动、知识竞赛、政治学习、观看录像、借阅图书等,既满足了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又潜移默化提高了农民工的素质,同时也能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生命力。
5、从政策上保障农民工对文化的消费权利。形成一套适应中国国情、符合农民工要求的制度安排。尽快出台保障农民工参与城市文化建设的法律和条例,落实职工工作时间和享受节假日的有关规定,用政策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减轻劳动强度和增加闲暇时间,使农民工在资金上有一定的收入用于文化消费。
6、加强组织和经费保障,确立农民工文化生活建设和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建议将农民工文化生活保障资金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建立农民工文化消费专项经费,建立“农民工文化发展和社会保障基金”。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民工文化生活和社会保障建设之中。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补贴为基础,国家投入、社会捐助、企事业参与等多种投入并举的利益协调机制。建议在有建制的市、区、县(50万人口以上),建立“农民工文化综合维权中心”。只有这样,农民工文化活动的专门机构、专人专班、专项经费才能得到落实。
7、联合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应把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纳入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纳入政府文化服务和管理的基本范畴,并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各用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要在不断改善农民工物质生活的同时,结合工人生产生活实际,因企制宜、因陋就简,逐步建立基本文化设施,力所能及地组织农民工开展一些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团、工会、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活动,尽可能做到文化活动常规化,满足农民工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让他们在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中感受文明、享受文化、接受教育。
8、不断拓展城郊结合部文化市场,加大执法力度。目前城市中心区域文化娱乐行业相对饱和,鼓励赢利薄弱的单位向工业区、城郊结合迁移,寻求发展空间,同时也挤压遏制周边无证经营者的生存空间。要规范审批,加强管理,扶持发展合法、正当经营的娱乐场所。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扫黄打非”工作,对涉黄演出、无证照黑网吧、无证电子游戏室等加大打击力度。
(作者为桥口民革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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