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蔡甸区中小学教师定期体检制度的建议
陈媛
人民教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神圣使命,承载着无数家庭对孩子们未来的期盼,也承受着繁重的工作和较大的精神压力。随着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的压力越来越大,教师的身心健康问题需要得到重视。《教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要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体检。”虽然区教育局组织了中小学教师每隔两年的常规体检,但是还是存在以下的问题:
1、经费不足,体检规格过低。目前我区中小学教师体检的条件规格是人均300元左右,只能进行一些常规的血压、血糖、尿常规、B超等最基础的检查,而真正有巨大隐患的防癌筛查却不能落实。
2、体检医院条件过于简单,体检时间过于集中,体检项目缺乏个人针对性。目前我区中小学的体检项目都是统一的,但是每个人对自己身体体检范围的要求却是不同的,比如,很多老师平时就经常自费做过B超检查,很清楚自己的肝脾、肾脏等情况,而有的老师可能更需要进行颈椎病、痔疮等疾病的检查,女老师可能更需要做乳腺炎、盆腔炎、子宫肌瘤等妇科方面的检查。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规格,提高体检经费预算。体检经费是政府给予教师的福利,应由政府部门统一做出预算,并要随着社会发展逐年加大体检经费的投入。为确保体检实效,建议教师体检要到正规专门的体检医院进行,共享优质医疗资源,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平性。
2、增强体检项目的个性化和人性化。建议针对40岁以上的教师,一年进行一次体检,年轻教师可以两年一次,女教师要每年进行妇科检查,特别是要进行宫颈癌、子宫癌等高风险疾病的防癌筛查。建议根据每个教师的需求,设置自选体检项目,超出的检查费用可以由自己承担。这样既有利于及时发现疾病及时治疗,确保教师的身心健康,又能体现体检制度的个性化和人性化。
3、将医保卡纳入体检制度中,建立教师个人体检专门资金。可以将体检资金和教师个人的医保卡统一起来,教师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凭医保卡参加体检,设立个人体检专项资金,每笔体检资金只能在规定年限使用。
(作者为蔡甸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