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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之我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限塑”之我见

□  贺 琳

    随着市民绿色消费理念的不断增强,我市大型商场、超市塑料购物袋的使用,目前各类连锁经营超市、商场、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比限塑前约下降了80%,超市、商场限塑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但由于限塑工作刚起动不久,我市塑料制品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和创造条件加以推动,使“限塑令”尽早在全市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为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一、建议成立“全市统一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联合指挥部”。克服贯彻“限塑令”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顽疾的拖累,全市要设立专门机构、设立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整合工商、商务、质检部门等限塑职责,促进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合理流通。
    二、制定关于限制使用塑料制品的具体措施办法以及完善塑料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各项规定(包括全面回收塑料袋垃圾清理体系、建立塑料废旧回收再生厂)。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达到减少使用总量和遏制“白色污染”的目的。回收的塑料袋还可以有效减少石化原料及能源。因此,限塑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国家对有关规章作进一步明确,同时需要创新型的包装产品出现并加以替代。大力支持我市环保企业的创新产品,使之能在我市商贸企业中得到广泛运用。
    三、逐步克服我国传统习俗、让达标塑料袋这种社会公共品得到完善使用。当前“限塑令”主要限制的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具有提携功能的超薄购物袋,对这些达标塑料袋我认为是一种社会公共品,并对其实施有偿使用,逐步克服我国传统习俗,彻底扭转经营者无偿提供、消费者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习惯。
    四、召开全市限塑工作会议。总结和推广限塑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差距,吸取外地省市以及台湾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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