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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革提案得到落实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租售并举已列出“时间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市民革提案得到落实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租售并举已列出“时间表”

                                      □  见  闻

    7月14日,武汉市国土房产部门在媒体上发布消息,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租售并举”办法已列出“时间表”,且年内出台,低收入家庭可采取先租后买等灵活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不再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去年8月,武汉市政府常务办公会通过了《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房由此前的面向中低收入群体供应,转向低收入群体,确保住房最困难家庭尽快受益;廉租房则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然而民革武汉市委在调研中发现,新《办法》发布以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差距太大;二是“夹心层”家庭住房难问题突出;三是低收入家庭难以取得住房贷款;四是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缺乏监督。
    为此市委会提出了《关于对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租售并举的建议》案,《提案》建议,1、适当调整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支付方式。即,允许经济适用房“夹心层”家庭“先租后买、租买结合、分步购买”,缓解他们购房付款的经济压力。2、拓宽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渠道。一是要扩大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专项基金。二是要对那些给低收入家庭提供贷款的银行进行贴息,提高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三是要对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低抵押贷款,由政府进行担保。3、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管理。一是要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统计审查;二是要将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同老城区改造结合起来相互推动。此案提出后,被武汉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确定为重点提案,并受到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据悉,作为此提案的承办单位市国土房产局就此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实施“租售并举”的时间表。今年7月至8月,开展“夹心层”家庭需求调查,8月底前拿出具体的办理方案和“租售并举”的试点方案。在此基础上,起草“租售并举”管理规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力争在年底前出台,在部分经济适应房小区先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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