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城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应落到实处
□ 李 翰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2014年国家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通过造就有文化、有技能、善经营的现代新型职业农民,以实现“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目标,对此,武汉市各新城区都十分重视,例如,蔡甸区在2014年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开设了蔬菜种植、淡水养殖、农机服务、畜牧生产等专业,分4期培训农业生产经营者190人。
两年多来,各地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虽然在进行,但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培训资金不足。文件规定,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标准为每人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每人1000元。培训农民数量也有一定规定,普遍存在着区级配套资金不落实。
二、教学效果参差不齐。各区农业局为了做好培训聘请了武汉市高级教授、市蔬菜技术服务站高级农艺师、市水产中心高工等市级专家及区相关部门多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采用小班开展互动教学、案例分析、田间授课等形式教学,但由于农民文化基础差、重实践轻理论学习,教学效果差异性大。
三、管理有难度。一是农民长期从事生产经营,不习惯坐堂听课;二是自由自在随意成性,没事来、有事就不来,培训机构不好约束;三是只顾眼前直观利益,不管长远利益,宁可现赚100元,不愿听课“浪费”时间。
为此建议:
一、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项资金。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长期有效进行,政府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纳入议事日程,区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顺利进行。
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组织工作。各新城区农业局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的宣传工作,农业局与街乡镇做好农民培训的组织动员工作,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意识,增强学习农业技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发挥好农业技术员的作用,提高农技员的待遇。
(作者为蔡甸民革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