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汤逊湖湖岸线生态保护的建议
□ 周汉欢
2016年2月2日江夏信息港报道《江夏汤逊湖中心小岛冒出数百米违建部分湖面遭填埋》(报道来源:长江商报),见报道后笔者多次前往该小岛发现违建部分亦在,原小岛上的绿色不见,小岛覆盖大片的建筑垃圾和违建墙基无人清理,更无相关部门出面督导违建方还原小岛原貌,2个月来小岛一片荒芜无任何改善。
据了解湖泊蓝线外30米范围为绿线,属于绿化控制范围,只能用于绿化,30米到300米范围为灰线,即外围建筑控制线,为预留空地,一般不容许修建建筑物。针对这一规定水务部门认为他们只能处理破坏湖泊蓝线的行为,如:向湖里倾倒垃圾、填埋湖泊等。而城管部门在确认了该区域系违建后也只阻止了违建行为的继续发生,后期的小岛原貌绿色归还无人问津。
针对两个部门的各执一词,笔者调研汤逊湖沿线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并未杜绝,而违建小岛的违建范围同时涉及了蓝线、绿线和灰线区域。湖泊、河流、树木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外在环境,目前随着江夏经济的快速发展,厂区、商业建房等合作项目大量引进,湖泊沿线项目的征用更是热点,许多农村原有的沟壑塘堰被无情填埋,水源占用面积逐渐减少,面对这一现象加强江夏区湖泊、河流沿线蓝线、绿线和灰线区域管理,保护我们的水源资源建设迫在眉睫。
为此建议:
1、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克服地方利益,制定相应措施,加大违法建设和填湖处罚惩治力度。对湖泊、河流沿线违规违法现象的执行处置率纳入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目标。
2、加强相关责任人对湖泊、河流沿线的监督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拍照上传、上报,制定奖惩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对违法建设及填湖行为发现和处置不及时, 对环境造成破坏的相关责任人加大追责力度。
3、加强社会监督和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湖泊河流保护规划,制定奖励措施加大群众的参与力度;加强健康教育增进群众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江夏区的绿色建设。
(作者为江夏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