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区拆围”的一点看法
汪辉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它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美好前景, 经过37年发展,中国各个城市日新月异,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各种“城市病”,必须得治,刻不容缓。这就是这份重磅文件的出发点。
这些“城市病”需要治到什么程度?中央有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以在汉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例,该企业为了解决职工居住问题于2000年左右建设了万套工程,在施工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大型社区的功能,将商场、医院、学校及居民住宅有机的融合为一体,生活工作及购物相对方便,如果破坏现有体系,将直接破坏现有整体有效的功能,故建议在推行上述政策时,应尊重居民意愿和需求。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打开已建成小区需要充分尊重业主的权利,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之下,才能逐步打开。对于不同的问题,包括噪音等涉及的问题都要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不能一刀切。既然打开小区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打开的过程中应该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要经过充分协商才能打开,不能仓促行事。在实施过程中本着从实际出发,从根本上改善居民生活的目标出发,实现“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 (作者为民革武钢总支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