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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 我们责无旁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9

                                                        建设法治中国  我们责无旁贷
        10月20日至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在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人才集聚、智力密集是民主党派的优势所在,民革党员中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还有很多党员直接从事、参与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市民革广大党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市民革基层组织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提出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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