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石 亚太稳定的法律文件
——《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
□ 魏光森
1943年11月18日的上午,一架美制专机从重庆白市铎机场起飞,先向南沿着著名的驼峰航线飞越喜马拉雅山脉,到达印度北部的盟军军用机场。20日又从印度起飞向西穿越阿拉伯半岛和红海,21日上午7时抵达开罗。机上搭乘的是蒋介石、宋美龄夫妇以及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等人。此时,这一行人等离开抗日烽火正炽的中国,远赴北非来到美丽的文明古都埃及首都开罗,是要与反法西斯同盟国的另外两国首脑——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举行历史性会议。
因为这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出现了战略转折,盟军分别在苏德战场、北非战场和太平洋战场取得重大胜利。在此形势下,美国总统罗斯福酝酿举行一次同盟国大国首脑会议,以便商讨加强盟国间的军事合作,尽快赢得战争的彻底胜利和决定战后世界的政治秩序。根据斯大林和蒋介石的意见,罗斯福和丘吉尔决定先在开罗举行美、英、中三国首脑会议,然后紧接着在德黑兰召开美、英、苏三国首脑会议。在此背景下,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英国首相丘吉尔于1943年10月20日给时任中国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发去电报,邀请他在埃及举行会晤。经过商议,三国领导人定于同年11月中下旬在开罗会面。1943年11月9日,美国总统罗斯福正式致电蒋介石,请蒋介石和英国首相丘吉尔与他在开罗会晤。1943年11月22—26日,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蒋介石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谈。会谈主要是讨论制定了《开罗宣言》,解决三国联合对日作战和战后处置日本等问题。
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商定《开罗宣言》时,不仅考虑了如何尽快彻底打败日本法西斯、迫使日本无条件投降,还有战后世界秩序问题。三国首脑深知,当时的日本侵略成性,且具有相当强的工业、科技、军事实力,是亚太地区和平与安全之患,1874年以来一再发动对外侵略战争,吞并琉球,霸占朝鲜,严重威胁中国、东南亚国家的生存,严重侵害美、英、苏、法、荷等国在亚太地区的利益。因此,在打败日本之后如何尽一切所能防止日本侵略势力死灰复燃,实现亚太地区持久和平与安全,不致辜负抗日战争所付出的巨大牺牲,就成为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会谈中还谈到中国的国际地位问题。罗斯福表示,中国应取得四强之一的地位,以平等地位参加四强小组机构与拟定该机构的一切决定。这个议题确立了中国成为联合国创始国之一。就《开罗宣言》草案的讨论中,中英代表进行了颇为激烈的争论。英国代表贾德干爵士说,宣言草案中对日本占领的其他地区都提“应予剥夺”,惟独满洲和台湾写明应“归还中华民国”。他建议,为求一致,也改成“必须由日本放弃”。中国代表王宠惠反对贾德干的修改意见。他驳道,全世界都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由日本侵略中国东北而引起的,如果《开罗宣言》对满洲、台湾只说应由日本放弃而不说应归还哪个国家,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都将疑惑不解。贾德干辩解道,草稿中的“满洲和台湾”之上,已冠有“日本夺自中国的土地”的字样,日本放弃之后,归还中国是不言而喻的。王宠惠据理力争说,外国人对于满洲、台湾和澎湖,带有各种各样的言论和主张,英国代表想必时有所闻,如果《开罗宣言》不明确宣布这些土地归还中国,而使用含糊的措词,那么,联合国家共同作战和反侵略的目标,就得不到明确的体现,《开罗宣言》也将丧失其价值。美国代表哈里曼附议中国代表王宠惠的意见,贾德干陷于孤立。结果,英方未能就宣言草案这一实质问题进行修改,将宣言初稿此段文字表述为:“被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特别是满洲和台湾,应归还中华民国”,删去了美方文本中语气较强的“背信弃义”和“理所当然”两个词组。丘吉尔本人,对宣言草案文字进一步作了修改,将文中的“特别是”改为“例如”,又在“满洲和台湾”两个地名后,加上了“澎湖”。王宠惠在审核这段宣言草案时,再次纠正了“澎湖”的英文名称。
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由白宫向外界公布,正式发表。70年来,它一直是战后处理日本侵略问题、保证亚太地区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国际文件。《开罗宣言》是确认台湾属于中国领土的第一份国际性文件。它明确了日本侵占台湾的非法性,为战后中国处置台湾问题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这成为日本投降,中国收复失土的国际法依据。《开罗宣言》也是解决二战后领土范围的国际法依据,是中国人民经过14年不懈的抗日战争,艰苦卓绝的反法西斯斗争,赢得的国际法意义上的实际成果,是抗战胜利果实的早期法律表现。今天,解决钓鱼岛争端问题,《开罗宣言》也是我国从国际法角度维护领土主权的法律保障。
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签署,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明确宣誓:“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构成了处理战后日本问题的国际法依据。两个国际文件明确无误地表明,日本必须归还中国被窃取的所有领土,其中包括钓鱼岛。
日本试图利用《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简称旧金山和约)来抵消和淡化《开罗宣言》及其后《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和意义,以此作为其对钓鱼岛主权的解释。 《旧金山和约》是在冷战的大背景下,大陆和台湾都没能派代表与会,没有中国这个重要的战胜国参与下,与日本签订的。它是由第二次世界大战的48个战胜国与战败国日本于1951年9月8日在美国旧金山所签订的条约,并于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该合约主要是为了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败国日本的领土及国际地位问题。和约声明:日本承认朝鲜半岛之独立、放弃台湾、澎湖、千岛群岛、库页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岛屿的主权。 该和约在第三条中声明:日本同意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含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 、孀妇岩南方之南方各岛(含小笠原群岛、西之与火山群岛) ,和冲之鸟岛以及南鸟岛等地,送交联合国之信托统治制度提议。在此提案获得通过之前,美国对上述地区、所属居民与所属海域得拥有实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权利。北纬29度以南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且其中并未提及钓鱼岛。日本对《旧金山和约》中模糊的第三条规定的片面解释,是单方面的。因此,日本所谓的对钓鱼岛拥有的主权是不合法的,无效的,与《开罗宣言》精神相违背的。中国政府多次对此进行严正声明,表示《旧金山和约》非法无效。
1971年美日达成《归还冲绳协议》,美国将冲绳和琉球归还日本,本身是私相授受。还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遭到大陆及台湾强烈反对和抗议。美日的这一行为造成了迄今仍然冲击中日关系、影响地区稳定的钓鱼岛问题。美国此行为,改变了美国在战后初期的政策,违背了国际法上的“禁止反言”的原则。
开罗会议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第一次以世界大国的身份参加的国际会议。《开罗宣言》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提高了中国的在国际社会的威望,确立了中国世界四强的地位。今年,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大规模纪念《开罗宣言》是因为,此事不但对中国现代史,对两岸关系的未来,对台湾的归属,甚至对当前的东海变局,都曾经或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值得深入探讨。一直到今天,在台湾竟还有《开罗宣言》性质何属的争议。因此舆论呼吁,两岸应正视与正确解读历史事实,共同构建统一的历史观。《开罗宣言》至今有许多历史资料与纪录,也有日本遵守《波茨坦宣言》的实践,因而《开罗宣言》的效力毋庸置疑。
作为战后重建国际新秩序的重要基石,《开罗宣言》,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政治、法律文件,历经70年风风雨雨,它的内容已被多个国际法文件再三确认,对于建立战后世界和平和东亚国际秩序起到奠基作用。
(作者为武昌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