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出行不应排斥在交通规划之外
□ 肖作进
据媒体报道,前几天,我市洪山区某小区因一辆停在楼道里充电的电动车凌晨发生火灾,引起楼道内烟雾弥漫,居民在逃生过程中发生一死六伤的惨剧。
这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惨剧,电动车应当在车棚里停放和充电,即使在此过程中过热起火也不应祸及楼栋居民,但此小区并没有非机动车停车棚,居民的电动车只能在各家各户的楼道里停放和充电,因此,类似事故的发生早已埋下了祸根,只看被谁碰到那就算谁的点子低。据了解,事发小区规模并不小,档次也不低,经过几期建设,有高层建筑十多栋,物业管理健全,绿化环境优雅,地下及地面停车场均设置齐全,唯独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各家各户电动车的停放则是见缝插针,充电的电线插座也随意乱拉乱接,物业管理人员视而不见。可以说发生短路或火灾事故是迟早的事情,但并没有谁在意它,一旦灾难发生,则悔之晚矣。发生这类事故看似个别人安全意识淡薄,但根源却在于政府的决策失误和发展意识上的偏差,没有把发展非机动车出行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应当承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相当的提高,汽车已经开始进入了寻常百姓家。但这只是一种表象,中国要发展到像美国那样成为“车轮上的国家”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在我国不论是公民的经济实力、文化素养,还是公共设施、环境的承载能力,都还不能进入“汽车时代”。如果不加节制地大力推行私家车,那么最后给公众带来的就是可怕的拥堵、车祸和污染等灾难,而不能增加老百姓的幸福感。
现在某些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人物在意识上存在偏差,对目前的国情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认为中国已经很富裕,要以普及私家汽车来体现社会经济的繁荣并拉动消费,为实现这一点,千方百计限制非机动车出行,以致出现一些社会问题,以下几个方面应引起重视,调整思路并吸取过去的教训:
一、新建居民小区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这是一个很大的败笔。任何一个居民小区不管它多么高档,不可能为每户都提供车位。而且从客观实际考虑,相当一部分居民仍然选择自行车和电动车代步,小区不设停车棚,大量的非机动车却客观存在,至于停放和充电,则由车主自谋出路,由此带来许多安全上的隐患,这种现状应及早整改。
二、过江通道不设非机动车道,这是一个重大的决策失误,而且短期内难以整改。武汉市被大江大河自然分隔,桥梁隧道对市内交通作用巨大,而这些年来所有建设的桥梁隧道均不设非机动车道,逼着百姓驾车出行,造成过江通道堵塞严重,如果当初增设非机动车道,则可以分流一部分交通流量。当初为什么不设非机动车道呢?有关部门的解释是“安全起见”和“节省费用”,但这种解释很难服众。五十年多前修建的长江大桥为双层桥,比现在新建的桥梁更高,坡度更大,而那时经费也更紧张,却开设了非机动车道,几十年来几代人都热衷于骑车过桥,也未见发生过多少非机动车引发的事故。如今交通量大了,经费也充足了,建桥时却不设非机动车道,不知决策和规划部门是如何在思考问题。
三、修建市政设施时非机动车道不配套。现在每新修一条路,附近居民就会感觉比以前出行更难了,政府决策时往往说的是“以人为本”,但实际上做的却是“以车为本”,这种状况应当根本改变。随着社会发展,车辆越来越多,也许市政设施的建设永远赶不上车辆的增长,这就需要我们换一个思路,应当修建方便完善的非机动车道。如果非机动车出行很便捷安全,很多人可能会自动放弃驾车出行的打算,这时困扰人们的“汽车病”可能就不治自愈了。
社会的发展应当循序渐进,具有可持续性,即使再过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各方面更加发展了,也不可能人人都开车,非机动车这种经济环保的出行方式永远都不应被丢弃。现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进入了发达的汽车时代,却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经过重新反思,又提倡和推动非机动车出行,难道我们非要跟着别人走了弯路,再重新回头不可吗?当下中国空气污染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大面积雾霾天气持续不退,这里面汽车污染也是主要根源之一。为了百姓及其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健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深刻反思,早作决策,注重细节,努力鼓励和推动百姓绿色出行,这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一定要办好。 (作者为武昌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