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维忠
一九四四年抗日战争末期,当时我六岁,家住贵州省新桥县。父亲季芳所在的部队驻扎于此,番号为陆军辎重兵汽车第一团。它是国民党最早、装备最好的、唯一的一支机械化部队,其主要任务是配合一线作战部队运输军械物资、给养和一切军需用品,由当时贵州省师管区司令白行少将兼任团长。他是我父亲的拜把大哥,也是上级,我幼时叫他大伯,私交很深。该年5、6月份,因前方抗日战局吃紧,急待筹运各种军需物资,特派家父前往,时任一团三营上校营长的父亲,早早的安排了家中以后撤离的事宜,就率部直奔前线,留下所剩的仅仅只是少数几辆烧柴油的老爷车,车况甚差。父亲走后三天,因当时我们所住之地局势紧张、情况危急,全家就乘坐了一辆旧卡车撤离,离开了新桥驻地。
当时车上驾驶室三人,除了开车的驾驶兵外,还有我的外婆、母亲,和睡在母亲怀里的三个月大的弟弟,而我和姐姐只能坐在后面大车厢里,下面堆的是箱子、行李,我俩就坐在上面。当汽车行至贵州省境内独占县附近一个名叫“刀把水”的小镇时,离镇旁不远有一座石桥,此桥不长,桥下无水,约八、九米高。当卡车开过石桥上一小土坡时,因马力不足刹车失灵倒冲于桥下。当车一翻,我和姐姐坐在车头前面,首先把我抛出数米,摔在干土坡上,安然无恙。而姐姐竟被倒扣在车内,被箱子、行李压在身上窒息而亡,失去了幼小的生命,当时她才九岁。而驾驶室的外婆及母亲深受重伤危在旦夕,弟弟却安然无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第二天下午,父亲在前线才得知家中出事,经下属们再三劝说才委托副营长代行职权,自己开着他的三轮摩托指挥车赶往医院。当看见一家老小如此惨状,特别是见到失去的心爱女儿,悲痛万分流下了他作为一个军人的眼泪。
事故发生时驾驶兵见势不妙,在当时兵荒马乱的时刻弃车而逃。我们多亏当地周边乡邻及军队其他人员奋力抢救,送至附近医院治疗才转危为安。
事后在当地休养了几日,等家人伤情稍稍有些好转,时间不允许久留,将我姐姐的遗骨埋在当地的山坡上,我们全家怀着极其悲痛的心情离开了她,跟随父亲的部队前往云南省曲靖市为当时滇缅一带的青年远征军运输抗日军用物资,为最后的决战和胜利贡献出最后一份力量。当时父亲任陆军辎重兵汽车第十八团上校营长。
直到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父亲由云南昆明调往武汉任陆军辎重兵汽车第九团上校副团长。解放前夕,被任命为少将军衔代理团长。
(作者为桥口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