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的体会
□ 郭梓成
党的生命”是什么?党的十六大曾作出定义,那就是“党内民主”。刚刚闭幕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再度强调这一纲领。将党内民主上升至“党的生命”的高度,无疑是执政党面对当今各种问题挑战,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民主的价值以及党员与群众的诉求后,作出的重大创新性表述。此前,我们通过学习党的章程,对“民主集中制”耳熟能详。我们知道,民主与集中是紧密联系的。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
因为,如果仅有民主的意愿表达,或者说是各种不同意见交织,很可能导致各说各话;民主的关键,必须是不同意见经充分讨论,最终形成能够体现各方意志与权利、并为各方所接受的一致决议。这就是之所以强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根本意涵。值得警惕的是,一直以来,总有某些人将集中作为“定语”,将民主仅仅视为“修饰语”。或者说,把集中作为“杀手锏”,把民主作为“挡箭牌”。集中渐渐异化为单纯指领导拍板,甚至是“一把手说了算”。任凭一般党员干部的民主呼声再强,一些领导就是置之不理,认为反正最后得“集中”。久而久之,普通党员的民主积极性受挫,一些人提出与领导相左的意见,甚至被领导给予“小鞋”穿,也成为消极的“前车之鉴”。面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我们必须谨防某些人再度断章取义,防止少数人光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上做文章。这也许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高度重视党内民主的根本原因。
读了四中全会文件,结合我们民主党派的实际情况,我有了一些体会:
民革作为多党合作架构中的参政党,通常被称之为“民主党派”。应该说,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催生了包括民革在内的各民主党派的诞生,而民主党派的诞生,推动了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推进了新中国的建立。同时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亲密合作,不仅是民主的体现,更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年的历史,正是社会民主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历史。我个人体会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既已认识到党内民主的重要,而作为与之亲密合作的友党,当然更应该将发扬党内民主作为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的重要制度。我们也应该把党内民主,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有如下诸多理由:
一是因为民主党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从诞生那天起,就为民主而奋斗。
我们清楚地知道,民主党派的建立,始终与反对独裁,争取民主,争取社会进步,反对黑暗统治联系在一起的。民主党派中的无数仁人志士为了反对蒋家王朝的独裁统治,建立民主社会制度,不惜抛弃一切,甚至牺牲生命,他们高举的旗帜就是民主。
二是因为民主党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从建国那天起,就是因为有了新的民主制度才生存并壮大的。
新中国的成立,为民主党派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的保障。民主党派有了与任何历史时期不同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没有民主的社会制度作保障,就没有民主党派的今天。
三是因为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参政议政本身就体现了社会的民主和进步。
民主党派,通过参与国家政权建设,参加法律法规的制订,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国家的建设,体现着自身的价值和作用。这一切,离开了多党合作的民主形式,离开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的民主政治,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四是因为民主党派要适应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就应该有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制度建设。
一个政党,要在特定的制度下生存和发展,必须具有适应社会的特性。而在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内民主的新形势下,民主党派还对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无动于衷,还对中国共产党力图建设民主的制度政策麻木不仁,那是很难适应新形势,发挥自身作用的。
五是因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也需要党内民主。
无数事实证明:没有民主,就没有民主党派诞生,没有民主,就没有民主党派生存,没有民主,就没有民主党派的发展。没有民主,更没有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空间。可见,民主对于民主党派来说,是何等的重要。但是,假如我们凭借民主党派的光环,举着民主的旗帜,高呼民主的口号,而在党内却没有民主的制度,没有民主的气氛,甚至连民主的形式都没有,那是多么大的讽刺啊!
因此,在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文件,贯彻全会精神之时,我们民革作为民主党派,也应该重视党内民主,加强自身的民主制度建设,以便团结全党为实现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制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