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充分考虑了品行表现和年龄、学历、界别、专业等因素,全市共选任180名人民监督员,受聘的人民监督员普遍具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广泛的群众基础,来自全市不同行业、岗位,是各自领域的行家里手,代表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公平正义观,必将对法治武汉建设起到积极有益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穆书芹,市司法局副局长朱政中出席仪式并讲话。市院案管办主任王琼以及市区两级院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人参加活动。 (民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