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党员孔德想经过层层筛选,从30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被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直接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了使法官的法律专业逻辑,不致偏离社会的大众生活逻辑太远,使得司法接地气。同时,也是为了使司法能被群众所掌握、理解和接受,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作为新任人民陪审员,孔德想表示:
履职期间,他会行使好一名陪审员的权利,将自己的职业教育工作经验和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到人民群众中去,提高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好“审判员”、“调解员”、“咨询员”、“监督员”和“宣传员”的“五员”作用,积极主动参与案件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江岸区司法公正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