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期从事企业法律服务和劳动者维权工作,为企业提供产权结构调整、企业治理、法律风险防范律师服务,助力法治企业建设,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力量。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他特别注重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协商解决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纠纷,既能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又能确保企业合法合规持续经营。他以专业的服务品质、务实的工作作风、勤勉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广泛赞誉。
加入民革11年以来,他立足本职岗位工作,遵守组织纪律,严于律己,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积极建言资政,踊跃参加组织活动,热衷社会服务,积极投身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他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服务民营企业,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周福生长期致力于服务民营企业,包括建设工程、科技创新、通信设备、装饰工程、消防施工、物业管理、劳务服务等类型企业,先后服务民营企业达150余家。不论是作为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还是诉讼代理律师,他经常向企业强调,企业要做到合法经营,才能够获得持续健康发展。为此,他积极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中,为企业的发展经营出谋划策,为企业的规范建章立制,帮助企业树立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意识。他认为,企业合法经营,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多年以来,他通过向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诊断、审查规章制度、法律培训、诉讼代理等方式,开展企业普法讲座活动86场次,以协商和解、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3起,避免及挽回民营企业经济损失达2400余万元。
在参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调解中,作为欠款方的对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怒目圆睁,满口污言秽语,挥舞拳头冲到周福生面前时,他并无惧色,直视对方,平静地告诉对方当事人:“任何企业都应该讲诚信,违约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双方企业都应该遵守的。如果合同签订了,却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岂不形同儿戏?下次你是守约方,你该作何感想?”在周福生的据理说服下,对方当事人羞愧低头,同意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事后,对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他的委托人支付了货款及违约金26万元,维护了所委托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他常说:“为民营企业服务,不能只图律师的经济效益,作为民革的一份子,更要为组织发光发热,要充分考虑社会效益,越是民营企业面临困难亟需服务的时候,我们越要主动站出来,与民营企业同甘苦、共患难,在主动服务中承担社会责任,彰显社会价值。”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已经成为贯穿他内心的自觉性。
积极建言资政,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周福生始终牢记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积极参政议政。为了更好的建言资政,他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他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等,努力加强理论学习,传承民革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优势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023年8月,他受民革武汉市委会的委托,就《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草案)》和《武汉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草案)》提出修改建议,获得市人大领导签批,并获民革武汉市委会贺信嘉勉;他先后提出《关于倡导绿色出行无痕旅游的建议》、《关于进阶调整新一轮疫情防控措施的建议》、《关于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化社会生活的几点建议》等社情民意,受到民革江汉区工委会的重视。
他坚持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法治力量。根据民革组织安排,他多次参加共建美丽乡村迎春送福笔会活动,写春联送福字,将民革组织的关怀和新春祝福送给基层人民群众;他多次参加江汉区统一战线“同心”志愿者服务大队法律咨询活动,江汉区大董社区法律知识讲座及书法艺术鉴赏讲座活动,江汉区龙王庙社区结对共建暨法治宣传等活动。他是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二社区“吴天祥志愿小组”成员,经常利用工作之余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为社区居民常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开展法治讲座,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法治习惯。
他是一名律师,他希望成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还要成为一名为民革组织争光添彩的优秀律师。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行动的。
乐于公益事业,法律援助彰显使命担当
自“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按照民革武汉市委会关于“结合自身岗位实际,把主题教育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自觉行动、实际成果,学用相长,知行合一,务求实效”的要求,周福生更加坚定了学以致用的信心和决心。他深知,通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既能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又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尊重和职业认可。同时,作为一名民革人,更应担负起公益事业的责任和使命。他从加入民革组织以来,就热心投身法律援助公益服务,至今已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110件,免费代写民事起诉状、协议书、遗嘱书等法律文书70余份,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法治宣传900余件次,案件类型包含刑事和民事两大类,如劳动争议、人身损害、侵权责任、婚姻继承等,服务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士、农民工、低收入人群等。
2023年11月,周某因被人打伤,周福生接受其委托为其维权。因当事人周某是一位低收入的妇女,家庭经济困难,因此,周福生决定不收取代理费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警方一开始认定双方系斗殴,对周某也作出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决定,周某坚决不认可该处罚决定。接受委托后,他多次前往事发地点调查取证,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并多次前往派出所与承办警官沟通案情。最终,警方最终撤销了对周某的拘留决定。事后,周某非常感激,特地到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向他赠送了“匡扶正义,法律卫士”的锦旗。
2019年和2022年,周福生两次被民革武汉市江汉区工委会评为“优秀党员”。他说:“作为一名民革人,我将会以更为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当自己作出了一点工作成效,能够得到群众的一份称赞时,我的内心充满作为民革党员的荣誉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已经成为了他的工作常态,也成为了他作为民革党员的使命担当。 (江汉区工委会二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