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民革 图片新闻 民革新闻 参政议政 人物风采 支部生活 学思践行 对台工作 社会服务 主题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领导专栏 » 正文

陈铭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陈铭枢(1889-1965),字真如,广东合浦(今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1906年入黄埔陆军小学,不久即加入中国同盟会。1909年升入南京陆军中学。武昌起义爆发后,率学生军赴武昌参战。次年,转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学习。1913年参加反对袁世凯的斗争,失败后潜往日本。袁世凯死后,回国返校。后赴广东投粤军,任团长、旅长等职。
      1925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十师师长。次年,率部参加北伐,为北伐军主力之一,一路所向披靡。8月底直抵武昌城下。10月攻克武昌,即任武汉卫戍司令职。11月,第十师扩充为第十一军,任军长。1927年初离开武汉,赴南京就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副主任、代理主任,主持部务。
      1927年底,重任第十一军军长,率部由闽回粤。次年,任广东政治分会委员、广东省政府委员、广东省政府主席兼第十一军军长。“九·一八”事变后,任京沪卫戍司令,率十九路军参加“一·二八”淞沪抗战。12月代理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1932年1月,任行政院副院长兼交通部部长、中央委员会驻沪办事处常务委员。1933年1月,与李济深等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任中央政府委员会委员兼文化委员会主席。福建事变失败后赴香港。1935年7月发起成立中华革命同盟,任副主席,继续从事抗日反蒋活动。
       抗日战争期间,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设计员、国民外交协会主席等职,在汉口、重庆等地从事抗日民主运动。与谭平山等筹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1945年10月,被推选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常务干事。1948年在香港参与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当选为领导成员。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新中国建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农林部部长、武汉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1951年为民革武汉市分部筹备委员会召集人,在组织对成员调查登记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发展成员,组建民革基层组织,协助党和政府维护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1953年1月任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11月,民革武汉市第一届党员大会召开,当选为民革武汉市第一届委员会主委。1954年防汛斗争,他发动民革成员积极参加工程技术、交通运输、医药卫生、防汛突击队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还组织成员认真学习理论,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后赴北京任政务院交通部长、民革中央常委等职。
 
 
[ 武汉民革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鄂ICP备19014777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980号